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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2023-08-31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XGRQ-XB-2023014

招标公司: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保险服务财产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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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项目询比公告(招标编号:XGRQ-XB-2023014)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一、招标条件本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项目询比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一标段;(002)第二标段;(003)第三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保险公司总部或省、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县支公司投标的,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3.3业绩要求:第一标段:供应商总公司或授权分(支)公司具有2020年1月以来,有类似承保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附合同扫描件;第二标段:供应商总公司或授权分(支)公司具有2020年1月以来,有燃气公众责任险承保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附合同扫描件;第三标段:供应商总公司或授权分(支)公司具有2020年1月以来,有类似承保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附合同扫描件;3.4财务要求: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响应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5信誉要求:3.5.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供应商承诺为准。3.5.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002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保险公司总部或省、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县支公司投标的,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3.3业绩要求:第一标段:供应商总公司或授权分(支)公司具有2020年1月以来,有类似承保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附合同扫描件;第二标段:供应商总公司或授权分(支)公司具有2020年1月以来,有燃气公众责任险承保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附合同扫描件;第三标段:供应商总公司或授权分(支)公司具有2020年1月以来,有类似承保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附合同扫描件;3.4财务要求: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响应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5信誉要求:3.5.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供应商承诺为准。3.5.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003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保险公司总部或省、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县支公司投标的,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3.3业绩要求:第一标段:供应商总公司或授权分(支)公司具有2020年1月以来,有类似承保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附合同扫描件;第二标段:供应商总公司或授权分(支)公司具有2020年1月以来,有燃气公众责任险承保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附合同扫描件;第三标段:供应商总公司或授权分(支)公司具有2020年1月以来,有类似承保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附合同扫描件;3.4财务要求: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响应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5信誉要求:3.5.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供应商承诺为准。3.5.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获取方式: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网站,凭CA数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CA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入库指南》。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7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其他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项目询比公告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保险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XGRQ-XB-2023014二、项目简要说明2.1采购内容:保险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2.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第一标段:财产一切险;第二标段:户外管道公众责任险、户内燃气公众责任险;第三标段:雇主责任险。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法人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保险公司总部或省、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县支公司投标的,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3.3业绩要求:第一标段:供应商总公司或授权分(支)公司具有2020年1月以来,有类似承保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附合同扫描件;第二标段:供应商总公司或授权分(支)公司具有2020年1月以来,有燃气公众责任险承保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附合同扫描件;第三标段:供应商总公司或授权分(支)公司具有2020年1月以来,有类似承保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附合同扫描件;3.4财务要求: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响应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5信誉要求:3.5.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供应商承诺为准。3.5.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四、询比文件发售信息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1日09时00分至2023年9月7日09时00分,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网站,凭CA数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CA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入库指南》。2.询比文件售价0元。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3年9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对除上述平台或网站以外的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联系人:邢先生电话:0371-56591958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志洋路与梅河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71-6099829818039516762电子邮箱:fenghuihenan@163.com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279号12号楼10楼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志洋路与梅河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联系人:邢先生电话:0371-56591958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279号12号楼10楼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71-60998298电子邮件:fenghuihenan@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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