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工程10KV外电(增容)招标公告
- 2023-10-24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工程10KV外电(增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3(HXD)142
招标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10KV外电
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工程10KV外电(增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HXD)14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工程10KV外电(增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8.319925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工程10KV外电(增容),项目位于经开区高铁站周围,场地占地面积合计1355㎡。总项目合计3个单体,施工内容包括:电缆及电力排管敷设,新建电缆井,拆除及恢复花砖路面1025㎡、沥青路面330㎡,新建箱变9座,10KV电缆分接箱2座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工程10KV外电(增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高铁站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南广场及场站配套设施工程10KV外电(增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3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须合格有效)。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3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3日10时30分到2023年10月27日18时30分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投标人须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给招标工作带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追究其责任。获取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50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本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505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505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五路236号3-4楼联系人:姬建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505联系人:张钊瑜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100449597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