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2023年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3-12-29
项目名称: 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2023年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KC2023G0065
招标公司: 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煤炭
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2023年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2023G0065)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2023年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88万元,招标人为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2023年煤炭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2023年煤炭采购项目-第一标段;(002)绥棱县新盛供 热有限公司2023年煤炭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2023年煤炭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白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 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企业信用基本记录核查:(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1投标前三年内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投 标前三年内是否有招标采购相关行政处罚,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2投标前三年内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 网》查询结果为准; 3.2.3投标人自行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无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 消投标资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时应承诺具备下列条件: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5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所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 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拒绝。 3.7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002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2023年煤炭采购项目-第二标段)白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 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企业信用基本记录核查:(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30103 3.2.1投标前三年内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投 标前三年内是否有招标采购相关行政处罚,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2投标前三年内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 网》查询结果为准; 3.2.3投标人自行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无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 消投标资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时应承诺具备下列条件: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5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所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 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拒绝。 3.7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08日06时30分 获取方式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 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将按照公告中法人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 程学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雪 中第3.2项截图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 正 司报名。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文 '0001655 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以上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和闽江路交口华鸿国际写字楼3号楼190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和闽江路交口华鸿国际写字楼3号楼1901 七、其他 1、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188万元;二标段:1100万元;(此价格包含煤炭、运费、 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费发票,不含卸车费)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招标内容:一标段:3500大卡以上1.5万吨,招标控制价550元/吨,4300大卡以上05 万吨,招标控制价726元/吨;二标段:3500大卡以上2万吨,招标控制价550元/吨,具 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限:2024年2月8日前将全部煤炭运送至招标单位指定场地; 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7、发布媒介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液化气站南侧、绥双路东侧 联系人:丛先生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电子邮件:/ 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金 二 址: 地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和南直路交口华鸿写字楼3号楼1901室 联系人: 薛女士 话: 电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hljkangcheng@163.com 工程 泊绝 D子 Flr 记t H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上 站 心 3 国开 LlE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Tiansitzeoast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