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1-03

项目名称: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Z4查看完整信息1494001

招标公司: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

免费查看原文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4查看完整信息1494001)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一、招标条件本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万元, 招标人为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 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效证件, 且业务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0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发售3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的查询截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不能提供以上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因提交虚假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报名时资格审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 投标人最终资格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审查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枣庄市市中区长江三路22号一楼102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枣庄市市中区长江三路22号一楼102室七、其他/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地址:枣庄高新区泰山北路758号联系人:李主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长江三路22号联系人:王经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查看完整信息@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