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沙雅县人才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2024-02-19
项目名称: 沙雅县人才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JDC-(2024)-CG008
招标公司: 沙雅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提升改造工程
沙雅县人才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JDC-(2024)-CG008)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沙雅县一、招标条件本沙雅县人才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46.481797万元, 招标人为沙雅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沙雅县人才中心提升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沙雅县人才中心提升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0日10时00分到2024年02月26日19时30分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朝阳社区解放北路25号新雕城市广场4号写字楼1901-6室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16时00分递交方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16时00分开标地点:沙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雅县育才北路9号)七、其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否则不予认可,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近六个月的社保(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完税证明;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和信用信息报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和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经营异常名录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备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并携带原件核对。 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雅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沙雅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沙雅县文化东街4号楼1单元117-3号联系人:郑海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东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朝阳社区解放北路25号新雕城市广场4号写字楼1901-6室��联系人:胡可可��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1670598960@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