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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远太运输有限公司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

  • 2024-03-22

项目名称: 长春远太运输有限公司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 20240322

招标公司: 长春远太运输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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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远太运输有限公司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招标编号:20240322)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长春市一、招标条件本长春远太运输有限公司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万元, 招标人为长春远太运输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长春远太运输有限公司各类车辆19辆, 每年需投保交强险、商业保险、承运人险等(责任限额见附件《车辆保险登记台帐》), 并提供垫付医疗费、一定金额免查勘等增值服务和特色服务。 公司拟对车险改为集中采购, 力求最大程度降本增效。 中标后, 中标人与招标人(车辆所有方)签署保险协议, 并在保险到期日完成年度接续投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交强险、商业险; (002)承运人险; (003)安全生产责任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交强险、商业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法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如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须出具法人企业的授权书原件(加盖法人企业公章), 且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若多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 将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体同类项目的成功业绩(至少3项); 业绩需提供显示承保车辆数量和年限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业绩清单需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 (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日截止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成立不足3年的, 可提供字成立以来无重大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 (002承运人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上。 ; (003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3月28日08时30分获取方式: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未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08时30分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顺达路788号长春黎明气体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9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顺达路788号长春黎明气体有限公司七、其他��长春远太运输有限公司各类车辆19辆, 每年需投保交强险、商业保险、承运人险等(责任限额见附件《车辆保险登记台帐》), 并提供垫付医疗费、一定金额免查勘等增值服务和特色服务。 公司拟对车险改为集中采购, 力求最大程度降本增效。 中标后, 中标人与招标人(车辆所有方)签署保险协议, 并在保险到期日完成年度接续投保。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自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远太运输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顺达路788号101室联系人:张海鹏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707388377@qq.com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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