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4-05-13
项目名称: 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NHZR-XZDL-2024-001
招标公司: 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商业保险
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HZR-XZDL-2024-001)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郑州市, 新郑市一、招标条件本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240万元, 招标人为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预算金额:约240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一标段; (002)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标段; (003)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一总公司下多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可独立经办勘查、理赔等业务(不得聘请第三方)。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002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一总公司下多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可独立经办勘查、理赔等业务(不得聘请第三方)。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003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一总公司下多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可独立经办勘查、理赔等业务(不得聘请第三方)。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7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七、其他��河南鸿之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 就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HNHZR-XZDL-2024-00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约240万元序号标段预算控制价1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一标段约40万元/12个月2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标段约40万元/12个月3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公交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三标段约40万元/12个月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已落实;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现有公交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 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具体如下:一标段:购置66辆公交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三责100万元)(具体内容见一标段招标文件); 二标段:购置67辆公交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三责100万元)(具体内容见二标段招标文件); 三标段:购置67辆公交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三责100万元)(具体内容见三标段招标文件); (2)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未出险车辆第二年投保费用享受国家及行业优惠政策, 满足招标人要求;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24个月(合同签订至服务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一总公司下多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可独立经办勘查、理赔等业务(不得聘请第三方)。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鸿之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且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与招标人或招标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最新查询截图(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项)。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售价:一标段500元/份, 二标段500元/份, 三标段500元/份, 现金支付, 售后不退。 四、投标的递交1、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马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鸿之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新区管委会李唐庄社区5号楼2101联系人:李女士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