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物业服务项目
- 2024-06-18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NHS-2024-15
招标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物业服务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NHS-2024-15)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漯河市, 市辖区一、招标条件本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5万元,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安保、保洁物业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在成交后, 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0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0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范围(供应商), 被列入以上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须具有物业管理等经营范围, 且具有相关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1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线下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七、其他��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的委托, 就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HNHS-2024-151.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物业服务项目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最高限价:445000元1.5采购内容:安保、保洁物业服务1.6服务质量:达到业主要求1.7服务期限:两年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在成交后, 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0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0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范围(供应商), 被列入以上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须具有物业管理等经营范围, 且具有相关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过期不候; 2、报名地点: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 3、报名方式:接受现场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须到达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 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 递交到开标现场。 2、递交地点: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0时00分。 六、其他补充事宜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及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 3.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644号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0395—296821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联系人:张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39538666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644号联系人:杨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漯河市文景路2-6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