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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 2024-07-08

项目名称: 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保险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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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速公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一标段;(002)二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002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8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12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在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nm-highway.com/)“补遗及清单”栏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采购人指定邮箱(229207892@qq.com)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元宝山嘎查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22920789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简介 1. 本采购项目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具备采 购条件。采购人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保险服务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2.1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服务共划分为2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 情况如下:最高响应单项 标段号 保障项目 保险内容 保险金额 预估保险数量 限价(含税) 死亡伤残 100万 意外医疗 10万 雇主责任 163人 1165元/人 险 死亡伤残30万,意 附加24小时意外伤害 外医疗3万 疾病猝死 50万 一标段 累计赔偿限额 150万元 150万元(其中财产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损失赔偿限额20万) 公众责任 30万(身故、残疾每 106.224 KM 4万元 险 人每次30万元,住 院医疗每人每次赔偿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限额3万元,财产损 失每人每次赔偿限额 10万元) 工程机械 设备损失 2万 设备损失 38台 15万元 险 第三者 50万 二标段 交强险(含车船税)、机动车车商业 车辆保险 三者100万、司机乘客 / 30台 保险优惠系数 每座10万 下浮到70% 2.2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保单签订之日起 1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 3. 3.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 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允许供应商对本次采购的2 个标段响应,且允许同时中标2 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 均无效。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采购文件的获取 4.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 在 内 蒙 古 海 维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官 方 网 站 (http://www.nm-highway.com/)“补遗及清单”栏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月19 日 9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 时 00分至9 时 30 分将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递交至采购人指 定邮箱(229207892@qq.com)。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 响应文件开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开启。 本项目为电子线上评审,供应商无需参加、操作。 评审办法 7.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询比公告附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联系方式 9. 采 购 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元宝山嘎查 邮政编码:025350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 系 人:毛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 10 楼 邮 编:010051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 系 人:杨晓鹏 2024 年7 月8 日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 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 人员类别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资历表填写为准)。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最低价法 1 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 供应商名称 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 服务期限、质量目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形式评审 标 2.1.1、与响应性 报价 未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2.1.3 评审标准 a.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 的风险划分办法;b.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权利义务符合采购 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文件规定 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供应商未对合同格式条款有重要保留。 资质要求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格评审 信誉要求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2.1.2 标准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 项目负责人要求 要求) 2.2.2 评审价格 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单项报价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1)商务部分:50分 分值构成 3.1 (2)技术部分:40分 (总分100分) (3)报 价:10分 评审基准价 3.2(2) / 计算方法 条款号及名称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满足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要求 项目负责人(20分) 商务评分 的,得20分。 3.3(1) 标准 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 (50分) 业绩(30分) 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担过1项与本项目相关的保险业 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30分。 技术评分 按采购文件编制了服务方案,得24分;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且方案内 3.3(2) 标准 容基本切合题旨,得24~32分;编制服务方案详细,针对性强,内容具体,(40分) 能①充分体现本项目特点,得32~40分。 ② ③ 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最高限价,未超过限价得10分。 报价评分 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 3.3(3) 标准 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 (10分) 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 成交候选人:3.6 供应商优先顺序的 (1)评审价低的供应商优先;规则 (2)技术评分得分高的优先;(3)商务与技术评分之和得分较高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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