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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2024-2025年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7-09

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2024-2025年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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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昆明市公安局呈贡 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2024-2025年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现邀请有能力实施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在职民警(公务员)、工勤、文职辅警、直系亲属 (父母、子女及配偶)2024-2025年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采购预算317400.00元(大写:叁拾壹万柒仟肆佰元整)。单价:600.00元/人·年。 4、采购需求: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在职民警(公务员)、工勤、文职辅警购买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相关参保标准按照每人每年600元,保障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5、保险保障期限:2024年6月20日0时起至2025年6月19日24时止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 证明文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 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 为其代理,全权代表总公司参加投标的授权书,且总公司仅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扫 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 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 款证明。 3 1.2.2良好的商业信誉:(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 证据留存);(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 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1 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 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4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 险许可证》;(2)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家保险公司 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或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 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根据财办库〔2015〕295号文,“其他采购活 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 因此,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10日至 2024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上资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德润朗悦湾A座10楼)购买磋商 文件。 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 年7月22日14时0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5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4年7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云南 上资咨询有限公司呈贡区评标室(昆明市呈贡区置信广场A座3楼006B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采购昭阳(https://www.ebidcn.com/Login)招标平台、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期限2023年7月10 日至2023年7月16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祥和街547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871-67478214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上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德润朗悦湾A座10楼 联系人:陈工 敖工 电 话:0871—6517305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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