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海淀区学院路29号职工住宅项目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2024-09-04
项目名称: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海淀区学院路29号职工住宅项目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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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物业服务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海淀区学院路29号职工住 宅项目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自然资源航空 物探遥感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 投标。 项目名称:海淀区学院路29号职工住宅项目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位奎奎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转607 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位奎奎、刘通、张萌、符群慕;查看完整信息转607、612、606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海淀区学院路29号职工住宅项目物业服务采购,共1个 包,本包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分两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服 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每年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38 万元。 2、招标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项目概况:海淀区学院路29号职工住宅由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开发建设,共计11栋住宅楼,分别为多层住宅、小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和戊类 库房,建筑面积10.02万平方米,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服务范围:住宅、商业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工程维护、客户服务、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等,具备前期物业承接查验能力。 物业接管时间要求:预计2024年12月(具体时间待采购人通知)。 3、本项目评标、授标均以包为单位。不完整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3)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 题的;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6)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238万元/年(人民币) 时间:2024年9月3日9:00至2024年9月10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3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邮购,标书售价为每包的售价,售后不退。其他 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30 五、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30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11会议 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领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1)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介绍信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 章)及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2)缴费和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现场缴纳标书款、登记备案,并领取 招标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完成领购。 (3)标书款发票:缴费现场领取。 2、邮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1)和2)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eikk@ck.citic.com(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招标编号、包号),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汇款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招标编号、包号),提交电汇底单扫描件并登记备 案。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 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予 拒收。 4、评分方法:综合评估法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地址:weikk@ck.citic.com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2024-09-03T17:12:31+0800 文件认证 2024-09-03T17:13:06+0800 文件认证 www.bjca.org.cn 2024-09-03T17:13:39+0800 BJ e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