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2024-09-11
项目名称: 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1查看完整信息ZB075
招标公司: 德惠市人民医院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1查看完整信息ZB07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229.4万元,招标人为德惠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R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002)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 购项目第二标段:(003)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004)德惠市人民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少)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投标货物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 器械注册登记表)。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须于2021年出具),并具有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领购地点: 地址:德惠市隆成鸿域小区16栋4号门市 联系人:李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4.3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800元,第二标段、第三标段1000元/标段,第四标段.800元。 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其他说明 4.4.1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 章(鲜章): (1)针对本项目及编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2月28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二楼开标二室。 5.3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二楼开标二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国际招标网运行,投标人在投标前在必联网(http://www.ebnew.com)或机电 I 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否则, 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投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本次公告同时在必联网、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中国国际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称:德惠市人民医院 地址:德惠市新惠路与迎新街交汇处 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德惠市隆成鸿域小区16栋4号门市 联系人:李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8.汇款方式 开户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德惠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德惠支行 帐号:查看完整信息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人民医院 地址:德惠市新惠路与迎新街交汇处 联系人:孙科长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9970036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德惠市隆成鸿域小区16栋4号门市 联系人:李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局 电子邮件:997003685@qq.com 胡ar罗黑f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巡包一古签名) 磊 的公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周210盖章) 2查看完整信息0A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002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少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 (3)投标货物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 器械注册登记表)。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须于2021年出具),并具有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003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校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义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 (3)投标货物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 器械注册登记表)。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须于2021年出具),并具有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004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惠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投标货物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 器械注册登记表)。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须于2021年出具),并具有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眯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1月30日09时00分到2022年02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招标文件领购时间2022年1月30日-2022年2月10日,每天9:00-11:30, 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地址:德惠市隆成鸿 域小区16栋4号门市联系人:李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传真:4.3招标文件售价:第一 标段800元,第二标段、第三标段1000元/标段,第四标段.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4 其他说明4.4.1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 份加盖公章(鲜章):(1)针对本项目及编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3)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许可证/备案凭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8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二楼开标二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8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二楼开标二室 七、其他 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德惠市人民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对 下列货物及伴随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2年1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 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概况: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2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1.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1查看完整信息ZB075 2.2项目名称: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3项目实施地点:吉林省德惠市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5招标货物列表: 标段货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采购预算 第一标段血液滤过机(CRRT)1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要求"31万元 第二标段无创呼吸机1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要求"91万元 第三标段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全自动血培养仪、全自动细菌鉴定仪、血型检测仪1批详见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要求"90万元 第四标段耳声发射仪、自动脑干诱发电位仪1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要求"17.4万 元 注:本次招标货物共4包。投标人应至少对一个完整的包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C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 (3)投标货物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 器械注册登记表)。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须于2021年出具),并具有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购 4.1招标文件领购时间:2022年1月30日-2022年2月10日,每天9:00-11:30,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