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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9-11

项目名称: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XWZBXY-2024-12

招标公司: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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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WZBXY-2024-1)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信阳市, 市辖区一、招标条件本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元/人/年, 招标人为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00元/人/年。 具体人数根据当年实际在岗人员据实购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者是经总公司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并出具承诺函的分支机构, 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财务报告(近三年指2021年-2023年), 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供应商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声明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业务范围涵盖意外伤害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2日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19日23时59分获取方式:邮件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中州国际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信阳市平桥区行政路62号)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中州国际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信阳市平桥区行政路62号)七、其他��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电子邮箱形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于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WZBXY-2024-12..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00元/人/年最高限价:300元/人/年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XWZBXY-2024-1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300元/人/年300元/人/年300元/人/年5.采购需求:5.1采购内容: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00元/人/年。 具体人数根据当年实际在岗人员据实购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5.2服务期限:2年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者是经总公司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并出具承诺函的分支机构, 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财务报告(近三年指2021年-2023年), 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供应商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声明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业务范围涵盖意外伤害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1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本项目不需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经代理机构确认后, 投标单位需进行缴费, 然后由代理机构通过邮箱或邮寄(代理机构会致电投标单位进行确认)的方式进行文件发放。 3.3.方式:购买磋商文件, 投标人需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里的所有相关资料及授权委托书(包含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以扫描件的形式制成PDF文件发送至930161876@qq.com邮箱。 3.4售价:300元/份, 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时间:2024年9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地点:中州国际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信阳市平桥区行政路62号)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时间:2024年9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州国际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信阳市平桥区行政路62号)。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采购单位: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地址:信阳市南京路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祥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泰大厦B座1638室联系人:马女士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女士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地址:信阳市南京路联系人:李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祥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泰大厦B座1638室��联系人:马女士��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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