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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盛大道南延线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 2024-09-14

项目名称: 庆盛大道南延线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407-440115-04-01-4263192

招标公司: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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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盛大道南延线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庆盛大道南延线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庆盛大道南延线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2.1.2项目代码:2407-440115-04-01-426319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4工程建设规模:庆盛大道南延线工程北起庆沙路, 南至展示中心, 全长900米, 红线宽度24米,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设置桥梁两座, 全长分别约40m及120m, 项目路线下穿广深港高速铁路。 项目总投资25500万元, 其中建安费约13500万元。 (具体规模及内容以可研批复为准)。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2.2.2.1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承包人参照《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的指导精神, 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 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涉高铁段)、勘察设计全过程(包含勘察设计大纲、树木保护专章(如有)、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2-设计、竣工图编制阶段等各阶段设计)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并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解决方案及建议。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1)勘察报告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 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 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对勘察、测量大纲的咨询及审核, 工程勘察及测量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并编写外业验收咨询报告; (2)对工程设计成果文件(含方案设计、树木保护专章(如有)、涉高铁段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算和预算)的进行复核、审核, 对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咨询报告, 并就设计文件是否可靠、合理、适用、安全、经济、规范及科学等方面提出审查咨询意见(含合理的优化建议); (3)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4)评审结构体系, 复核结构设计计算; 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建议; (5)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到合同要求, 满足工程建设需求, 提出改进建议; (6)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进行独立审核和咨询; 对调整概算(如有)提供审查咨询服务; (7)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8)对施工期间各标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后期运营管养以及施工过程中非常规的、重要的试验检测和出现的较大质量、技术、安全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9)组织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 制定设计管理细则, 对项目的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并配合发包方组织实施; (10)为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1)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一起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12)设计和施工期间参加发包人组织的重大、较大技术方案、质量讨论会, 在施工期间, 派人配合关键节点、关键时段的施工; (13)每周一次组织或参与设计巡场工作, 根据相关设计巡场办法要求形成巡场成果; (14)审查项目中已确定的示范工程、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 (15)协助业主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 -3-(16)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工程建设计划的内容; (17)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 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办公, 开展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18)业主要求的其他内容。 2.2.2.2施工图审查内容: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审查, 包括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其他最新相关标准、规范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 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 以及在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审核意见。 施工图审查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意见, 审查施工图设计中的执行情况, 审查是否满足批复意见的要求。 对工程勘察测量工作进行审查、验收, 审查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及成果报告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设计要求。 (2)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是否满足公众利益。 (3)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4)勘察方案是否合理、经济(包括但不限于对布孔数、钻孔深度等指标上限要求的审查), 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 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 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对桥梁、隧道(如有)等构(建)造物的结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审查。 (6)是否符合规划、道路、桥梁、隧道(如有)、电力管廊、排水、通航、交通、防洪、抗震、抗风、消防、节能、防雷、绿化、照明、外电、涉高铁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7)审查道路总体路线和立交的技术指标及参数的合理性及符合性。 (8)审查路基、路面及防护工程设计、不良地质条件路基特殊设计以及重大拆迁方案等的合理性。 (9)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进行详细的审查, 并根据相关规范和相关审批-4-或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审查是否有海绵城市建设专篇, 是否符合相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是否因地制宜选用措施。 (10)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 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 经审查合格的各阶段勘察文件、设计文件, 需在说明书和设计图上加盖设计咨询审查单位公章, 编制施工图审查报告。 (11)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2)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13)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14)发包人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 (15)将确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上传广州市统一的审批监管平台(如需), 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办理。 (16)参加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 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现场设计例会; 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 2.2.2.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适用于EPC模式项目):序号阶段工作内容1估算阶段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 (如发包人有需要)2.为投资估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如发包人有需要)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 (如发包人有需要)4.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 (如发包人有需要)2设计阶段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 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 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 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 2.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 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 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 3.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 参与方案比选、优化, 提出优化建议。 4.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 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 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 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工作, 出具预算评审报告。 5.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 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 如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 承包人须负责-5-序号阶段工作内容协助预算评审工作, 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 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 6.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 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7.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3施工阶段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 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2.根据发包人安排, 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 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 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 根据发包人安排, 负责工程建设其他费过程计量支付控制。 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 防范工期索赔, 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 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 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 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 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 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 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 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 审核工程变更资料, 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 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 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 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 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 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 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 定期向发包人汇报, 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 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竣工结算阶段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 提出结算工作建议。 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 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如签证等), 并及时归档。 3.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 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 4.跟进结算评审(审核)工作, 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协助发包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 6.组织编制结算台账。 7.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 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 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 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6-序号阶段工作内容5驻场服务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 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1名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 开展造价服务工作。 (工作任务多时,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6其他1.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 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 专业配置齐全, 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出具审核报告, 并按发包人要求对阶段性造价咨询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 以满足发包人的工作需要。 3.向发包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 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并按工程进度、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 5.协助发包人完成财政评审及审计部门的审计, 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技术支持。 6.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专业会议。 7.协助发包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 参与项目整体造价控制方案研究, 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8.项目推进过程中, 协助发包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 9.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 10.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及培训服务:设置常设专家顾问向发包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并结合发包人工作需要, 委派专业技术骨干或专家开展造价培训、讲座等。 11.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适用于传统模式项目):序号阶段工作内容1估算阶段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 (如发包人有需要)2.为投资估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如发包人有需要)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 (如发包人有需要)2设计阶段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 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 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 2.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 参与方案比选、优化, 提出优化建议。 3.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 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 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 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工作, 出具预算评审报告。 4.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 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 如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 承包人须负责协助预算评审工作, 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 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 5.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 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6.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3招标1.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综合定额、设计文件、招标文-7-序号阶段工作内容阶段件、施工现场情况和常规施工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关文字部分(包括报价格式、报价组成、合同条款等)。 配合发包人招标挂网、备案等工作, 对招标答疑中出现的造价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 或补充完善招标相关资料, 如发现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有不妥当地方, 应及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并协同完成该部分修改工作。 3.复核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 确保依据图纸能准确计算工程量, 确保招标挂网图纸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所用图纸一致。 4施工阶段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 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2.根据发包人安排, 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 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 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 根据发包人安排, 负责工程建设其他费过程计量支付控制。 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 防范工期索赔, 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 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 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 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 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 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 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 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 审核工程变更资料, 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 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 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 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 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 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 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 定期向发包人汇报, 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 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5竣工结算阶段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 提出结算工作建议。 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 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如签证等), 并及时归档。 3.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 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 4.跟进结算评审(审核)工作, 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协助发包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 6.组织编制结算台账。 7.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 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 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 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6驻场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 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1名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 -8-序号阶段工作内容服务开展造价服务工作。 (工作任务多时,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7其他1.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 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 专业配置齐全, 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出具审核报告, 并按发包人要求对阶段性造价咨询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 以满足发包人的工作需要。 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及培训服务:设置常设专家顾问向发包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总价咨询服务, 并结合发包人工作需要, 派专业技术骨干或专家开展造价培训、讲座等。 3.向发包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 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并按工程进度、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 5.协助发包人完成财政评审及审计部门的审计, 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技术支持。 6.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专业会议。 7.协助发包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 8.项目推进过程中, 协助发包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 9.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 10.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及培训服务:设置常设专家顾问向发包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并结合发包人工作需要, 委派专业技术骨干或专家开展造价培训、讲座等。 11.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196.89万元, 其中:全过程设计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1.305655万元; 施工图审查费最高投标限价:15.594345万元; 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99.99万元;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各子项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各子项的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 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 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且在有效限内;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 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9-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3.1全过程设计咨询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 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全过程设计咨询资质的要求。 3.3.2施工图审查资质: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业务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包括道路、桥梁)];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 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全过程设计咨询负责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 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 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满足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且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要求至少包含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3.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 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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