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2022年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物业保服务

  • 2024-09-17

项目名称: 2022年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物业保服务

项目编号: ZYGZH202201046-BJ

招标公司: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物业服务

免费查看原文

2022年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物业保服务 (招标编号:ZYGZH202201046-BJ)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市城管支队海州一、二、三大队及高新区大队办公场所清扫保洁、生活垃圾 清运,负责办公区域及食堂周边杂草和垃圾清理等物业保洁相关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年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年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0年或2021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2021年8月-2022年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 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如2021年8月-2022年1月的税收缴纳为0(或某个月缴纳为0),则提供税务网站的截图证 明及缴纳为0的情况说明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参加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 定的要求进行项目相关服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 具有含有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3)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2月25日08时30分到2022年03月0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日(上午8:30-11点30;下午:2 点30-5: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山水丽景广场C座40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山水丽景广场C座407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2年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至连云港市正昊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3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投 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2年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23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负责市城管支队海州一、二、三大队及高新区大队办公场所清扫保洁、生活垃圾 清运,负责办公区域及食堂周边杂草和垃圾清理等物业保洁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年或2021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2021年8月-2022年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 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 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如2021年8月-2022年1月的税收 缴纳为0(或某个月缴纳为0),则提供税务网站的截图证明及缴纳为0的情况说明并加盖磋 商供应商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相关服务、有能力提供 本项目所需货物、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具有含有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 执照(在有效期内);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日(上午8:30-11点30;下午:2点30-5:30)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山水丽景广场C座403室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时必须凭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 证明(2021年8月-2022年1月)材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 将被拒绝。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 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查。 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本文件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3月7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3月7日上午10:00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山水丽景广场C座407室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3月7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山水丽景广场C座407室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六、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发布。 七、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海州区海连西路3-6 联系方式:王主任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山水丽景广场C座403室 十、特别说明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 形式提交放弃说明(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十一、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 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 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开标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提前到达开标地点, 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 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 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 开标结束后请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招标采购,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 击申报。 温馨提示:已通过“我的连云港”app申领“连易通”健康码的无需重新申领“苏康码”, 可以在“我的连云港”app直接打开使用。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 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海州区海连西路3-6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18855005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系人:张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316781931@qq.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