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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9-24

项目名称: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NCL-CG-202406

招标公司: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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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CL-CG-2024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27万元,招标人为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7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天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小时;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时间段内的查 询结果截图(截图须包含查询时间)附在响应文件中;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 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 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 置部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K U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设备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70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供货(含安装调试)期:10日历天 4.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6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三年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管道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小时;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时间段内的查 询结果截图(截图须包含查询时间)附在响应文件中;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 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 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没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济关联。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 三、报名及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每日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郑市怡和路北段西侧2号 3、方式: (1)报名携带资料原件。供应商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基 本账户开户证明、资格证、2023年度经审计且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完整财务报告(2024 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 起计算,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材料)、信用查询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供应商报名后即可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3)文件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址:新郑市中华南路东 地 福 联系人:吴女士 L 卫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电子邮件:/ T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郑市怡和路北段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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