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2024-10-14
项目名称: 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NXZ-HW-2022001/11-12
招标公司: 凤庆县人民医院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医用耗材
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XZ-HW-2022001/11-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凤庆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11标段(口腔专用耗材); (002)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12标段(口腔专用耗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11标段(口腔专用耗材))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具备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 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 年度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若为2021年6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提供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中华人民共 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 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 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12标段(口腔专用耗材))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具备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 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 年度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若为2021年6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提供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中华人民共 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 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 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6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在昆明市海源中路戛纳小镇博泰大厦DB座402号报名及购买招 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天地2-1栋1402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天地2-1栋1402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凤庆县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暄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YNXZ-HW-2022001/11-12 2.11标段划分:项目分为12个标段,本次为11、12标段。 2.4采购需求: 序号标段标段名称数量最高限价 111标段口腔专用耗材651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12标段口腔专用耗材855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注:1、本次采购部分产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 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本项目共分12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 进行投标,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分包制作、封装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 每一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2.5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之后经医院考核合格的则续签下 一年度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采 购价格进行适时调整。 2.6质量要求:货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2.7服务要求:服务工作优质高效,临时委托工作按时完成。 2.8交货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2.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需求供货(正常配送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 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紧急耗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其他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分包、转包第三方服务期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是正 规渠道产品,如国家对供应商或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资格及投标产品必须 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 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 年度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若为2021年6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提供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中华人民共 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 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 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06日至2022年9月14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获取: 现场获取:在昆明市海源中路戛纳小镇博泰大厦DB座402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4.2.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600.00元(大写:陆佰元整)标书费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北路 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天地2-1栋1402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凤 庆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fqxrmyy.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庆县人民医院 地址: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平村村委会青云一组107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暄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天地2-1栋1402室 联系人:刘磊、沈亚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凤庆县卫生健康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庆县人民医院 地址: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平村村委会青云一组107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91396361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暄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天地2-1栋1402室 联系人:刘工、沈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2449322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