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医院水质在线监测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10-16
项目名称: 潢川县人民医院水质在线监测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SHZB202410012
招标公司: 潢川县人民医院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在线分析仪
潢川县人民医院水质在线监测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HZB20241001)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信阳市, 潢川县一、招标条件本潢川县人民医院水质在线监测仪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38万元, 招标人为潢川县人民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磋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潢川县人民医院水质在线监测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潢川县人民医院水质在线监测仪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 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3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在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2号楼101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必须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提供原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2号楼101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2号楼101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HZB202410012.项目名称:潢川县人民医院水质在线监测仪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3800元; 最高限价:203800元; 5.采购需求:5.1.采购内容:水质自动监测仪、在线分析仪、声波明渠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等设备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5.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合格; 5.4质保期:1年5.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 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1.请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在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2号楼101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必须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提供原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 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2号楼101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2号楼101号(小区大门东侧)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潢川县人民医院地址:潢川县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2号楼101号(小区大门东侧)联系人:吴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潢川县纪委监委。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潢川县人民医院地址:潢川县跃进路联系人:王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信阳硕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潢川县环城路银钻首府2号楼101号(小区大门东侧)��联系人:吴先生��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451754231@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