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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场大道市政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2024-10-17

项目名称: 机场大道市政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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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大道市政道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名称)以关于机场大道市政道路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2】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 财政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改造机场大道(机场一卫民黄河大桥)全长9142.79米。机场-K4+000(包兰铁路)段红线宽度为24米,机动车道宽度为24米; K4+000一卫民黄河大桥段红线宽度为52米,机动车道宽度为24米,两侧绿化带宽度为5米,非机动车道宽度为5米,人行道宽度为4米。对旧路加 铺沥青混凝土罩面25.31万平方米,局部修复破损沥青路面结构层,局部拆除并新建人行道结构层,拆除树框更换为植草 砖。 2.2建设地点:机场大道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1标段施工、2标段监理。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 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 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 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3日18时00分至2022年4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本项目一标段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无需投标人现场解密;二标段各潜在投标人携带CA锁登录进行现场解密开标。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 详见系统附件和操作指南。 4.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进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引导标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 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 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 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 平安大道21号营业房105号 邮编:755000邮编:755000 联系人:高全军、徐斌联系人:李梦婷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2年4月13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大道市政道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名称)以关于机场大道市政道路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2】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 财政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改造机场大道(机场一卫民黄河大桥)全长9142.79米。机场-K4+000(包兰铁路)段红线宽度为24米,机动车道宽度为24米; K4+000一卫民黄河大桥段红线宽度为52米,机动车道宽度为24米,两侧绿化带宽度为5米,非机动车道宽度为5米,人行道宽度为4米。对旧路加 铺沥青混凝土罩面25.31万平方米,局部修复破损沥青路面结构层,局部拆除并新建人行道结构层,拆除树框更换为植草 砖。 2.2建设地点:机场大道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1标段施工、2标段监理。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 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 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 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3日18时00分至2022年4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本项目一标段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无需投标人现场解密;二标段各潜在投标人携带CA锁登录进行现场解密开标。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 详见系统附件和操作指南。 4.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进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引导标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 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 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 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 平安大道21号营业房105号 邮编:755000邮编:755000 联系人:高全军、徐斌联系人:李梦婷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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