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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公安局3号楼门厅改造及扩建卫生间工程

  • 2024-10-25

项目名称: 海安市公安局3号楼门厅改造及扩建卫生间工程

招标公司: 海安市公安局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门厅改造及扩建卫生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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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公安局3号楼门厅改造及扩建卫生间工程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海安市公安局3号楼门厅改造及扩建卫生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海安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24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门厅改造及扩建卫生间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门厅改造及扩建卫生间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9-16 00:00到2022-09-21 17:00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9-22 15:00:00 递交方式:书面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9-22 15:00:00 开标地点: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海安市公安局 (2)工程规模:公安局门厅改造及扩建卫生间工程,详见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新建卫生间、门厅原装修拆除,重新装修,详见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公安局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88号 联 系 人:刘同根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海安镇长江中路122号 联 系 人:曹丽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海安市公安局 3 号楼门厅改造及扩建卫生间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海安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 年 09 月 16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公安局3号楼门厅改造及扩建卫生间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 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海安市公安局 (2)工程规模:公安局门厅改造及扩建卫生间工程,详见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新建卫生间、门厅原装修拆除,重新装修,详见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合同估算价 申请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 序号 招标内容 (万元) 类别及等级 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门厅改造及扩建卫 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 1 24 生间工程施工 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 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2)2020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2021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22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站截图;(6)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与投标人 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22年09月 16 日-2022年09月 22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250元现金(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4.2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 22 日 15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 地点: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5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用档案袋或信封单独密封,并标注单位名称,开标现场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88号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政编码:226600 邮政编码:226600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 系 人:刘同根 联 系 人:曹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招 标 人:海安市公安局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88号 1.1.1 招标人 联 系 人:刘同根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曹丽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1.1.4 项目名称 海安市公安局3号楼门厅改造及扩建卫生间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 财政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 1.3.2 要求工期 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1.4.2 详见招标公告 标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不允许 1.10 分 包 □允许 1.11 偏 离 不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2.1.1(9) 如有,详见附件 他材料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244468.93 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 招标控制价及编制 无效标。 2.4 依据 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江苏省安装 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省、市、县造价管理部门有关现行的计价文件等;2、人工工资单价按苏建函价〔2022〕379号文计取;3、材料价格按《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 年第 9 期执行;信 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市场询价计算;4、本工程按增值税简易计税方式计价。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投标文件的材 3.1.1 ☑注册建造师证书;料 ☑安全生产考核B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 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承诺书;☑“信用中国”截图;☑招标文件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资格后审时提供上述材 料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单位红章。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3.2.3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投标保证金时效: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4500元 递交方式:见招标文件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3.5 不允许 投标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3.6.5 不采用 编制要求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 22 日 15 时00分 4.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3人;6.3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是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7.1 ☑否 会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 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投标报价应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 投标人需报价前去进行场地踏勘,考虑现场场地清理及其他由中标单位负责(详见工程量清单)。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 2、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依 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的项目除外)。投标人所报设备价、材料价 如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投标人标函中所报设备、材料其规格、尺寸、等级不得低于清单的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清单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 施工。 3、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是总价控制,各投标人需认真测算成本、自主报价。如果 投标人认为控制价中某一(或几项)项目或某一种(或几种)材料价格低于市场价则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不同意施工或要求增加费用,否则招标人可直接委托第三方施工或提供材料,费用按招标人实际采购价的双倍从中标人结算价款中扣除,同时将中标人的行为作为履约情况不良行为报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备案。 4、现场踏勘:4.1 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包括施工场地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交通运 输条件、场地平整、地质条件、建筑垃圾清除等)】等对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体现,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 5、施工过程要求:5.1 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发包人要求就地资源化利用或按政府部门相关要求运至建筑垃圾具备资 质的处置企业处置,且不得掺杂其他垃圾。同时施工单位对垃圾的处置需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处置费包含在造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5.2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投标人负责,运距自行考虑,建筑垃圾外运、混凝土运输只能在相 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须按相关规定处置,须清运至场外城管部门许可的地点。处置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 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5.3 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 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5.4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须满足江苏省、南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检查标准,且符合海创指办【2019】 2号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整治八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海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海安市扬尘治理办公室提出《关于推进海安市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配备标准的通知》海扬尘办 [2022]1号文的要求。 6、工程变更:本工程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172号)执行。 第十条 施工单位未经规范程序报批或手续不全擅自变更的,变更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延期工期不 予顺延。 7、如有同级或上级通报批评的,扣除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 8、农民工工资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到位。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投标邀请书。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 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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