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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火工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火工生产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2024-10-26

项目名称: 新火工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火工生产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0747-2460SCCZE718

招标公司: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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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47-2460SCCZE718)1.招标条件新火工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火工生产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白塔满族乡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火工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火工生产区、危险品总库区、火工试验区三个区域, 总用地面积11440亩。 共拟新建建(构)筑物158栋, 拟新建建筑面积164808平方米, 占地面积约177843平方米; 利用建筑物2栋, 利用建筑物面积3886平方米; 新增工艺设备126台(套), 利用设备58台(套)。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33.23亿元。 火工生产区建设情况:火工生产区用地面积4905亩, 共拟新建建(构)筑物84栋, 拟新建建筑面积127524平方米; 利用建筑物1栋, 利用建筑物面积2378平方米; 新增工艺设备96台(套), 利用工艺设备28台(套)。 火工生产区具体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为准。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2.3.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2招标范围(1)新火工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专篇设计(a)新火工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在已批复的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火工区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基础上, 完成初步设计全部内容, 并通过审查。 发包人另行实施的总变电所初步设计、排洪系统初步设计以及提前启动的6个工房施工图设计由承包人统筹纳入项目整体初步设计中, 不另行计费。 (b)专篇设计:完成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并通过审查。 (2)火工生产区EPC工程总承包(a)施工图设计:火工生产区建(构)筑物和室内外工程(包含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发包人另行组织设计内容除外)。 其中室内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信、热机等专业内容; 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铁路、护坡、道路、围墙、监控和安防系统、排水构筑物、防护屏障、挡土墙、运输隧道、避雷线塔、给排水及消防管网、电力管网、压缩空气管网、电信管网、热力管网、综合管沟、篮球场等内容。 提供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b)专项设计:高边坡支护专项设计、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设计、铁路设计、精装修设计以及利用工房基础配套工程设计等内容。 提供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c)采购任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范围内(发包人另行采购内容除外)、排洪系统(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以及利用工房修缮的所有物资、公用工程设备(含电话机、广播、电话亭及配套设施和餐梯、货梯)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等工作(含工艺设备预埋管/件、公用工程设备预埋管/件、工房进出预埋管/件)。 (d)施工任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范围内(发包人另行实施内容除外)、排洪系统(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以及利用工房修缮的全部施工、安装调试内容(含电话机、广播、电话亭及配套设施和餐梯、货梯)及工程质量保修(含工艺设备预埋管/件、公用工程设备预埋管/件、工房进出预埋管/件), 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施工后符合建安工程国家标准, 确保竣工验收一次合格。 同时负责施工BIM模型搭建(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负责提供全套电子版/纸质版竣工图纸。 (e)项目管理:负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等全方面管理。 上述内容中, 发包人另行组织设计、采购、实施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4计划工期:总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 (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 2.5工程质量标准2.5.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同时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最终通过主管部门图纸审查。 2.5.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同时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整体质量:满足各项试运行考核要求, 通过招标人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单位; (2)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军工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军工行业弹、火工品及固体发动机工程专业甲级; (3)投标人应具备的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施工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公司财务现金充足且流动性好, 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工程总承包项目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设计项目以审图合格证开具日期为准,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业绩, 其中:(1)独立投标人应具有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一项; (2)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一方应具有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设计业绩一项或作为牵头人具有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一项, 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应具有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施工业绩一项或者作为牵头人具有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一项; (3)提供合同和相关验收证明材料, 合同内容应能体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主要内容, 验收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项目名称、签章页、验收日期等主要内容; (4)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体现牵头人。 3.4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如为注册建造师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2)投标人的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工程总承包项目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设计项目以审图合格证开具日期为准, 应具有类似工业项目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一项, 如为设计业绩, 合同中体现项目的工程投资估算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 如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 3)提供合同和相关验收证明材料, 合同内容应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总师(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主要内容, 验收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项目名称、签章页、验收日期等主要内容。 (2)设计负责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经理、安全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不可兼任。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网站截图(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各方均需提供网站截图。 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相关要求如下:1)主要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应包含“有效期”“注册单位”“注册专业”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若证件扫描件不能直接体现“注册单位”或“注册专业”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截图或证明材料等), 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2)业绩其他要求:①若业绩中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包括人员岗位名称及姓名、承包范围、工程规模、合同金额等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 投标人须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 材料中应包括出具人的联系电话, 且加盖发包人单位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 否则其项目业绩无效; ②投标人及主要人员业绩相关扫描件的内容应清晰可见, 如无法辨认视为业绩无效。 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连续的由其所属单位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2020年1月1日以来, 未被列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3)保密要求: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应通过相关军工保密评估或具有认可文件或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评估证书、认可文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人数不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协议。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外, 不能再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联合体各方对项目总承包承担连带责任。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 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年10月26日下午17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日下午17时00分, 登录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 注册并完成支付后, 可下载招标文件。 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555-811。 4.2招标文件标书款、平台使用费以及技术支持费总计1000元, 付款后不予退还。 4.3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登记方法: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 已在平台注册过的单位即登记成功, 注册免费。 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时00分。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文件需提前办理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 办理时间2-3天), 且投标人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3份)。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101号全季酒店10层第一会议室。 5.2电子投标文件须提前递交。 投标人应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陆后, 在系统中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3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为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42号联系人:李晨光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6层联系人:徐立峰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箱:xulifeng01@sinochem.com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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