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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外墙一体板工程(1#、11#、13#、14#、15#楼)

  • 2024-10-27

项目名称: 长春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外墙一体板工程(1#、11#、13#、14#、15#楼)

项目编号: ZJGJ22ZFGC-058

招标公司: 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外墙一体板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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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外墙一体板工程(1#、11#、13#、14#、15# 楼) (招标编号:ZJGJ22ZFGC-05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外墙一体板工程(1#、11#、13#、14#、15# 楼)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61.687万元,招标人为 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外墙一体板二工程(1#、11#、13#、 14#、15#楼)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高经发审字[2021]17号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长春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外墙一体板工程(1#、11#、13#、14#、15# 咨询 楼);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际 (001长春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外墙一体板工程(1#、11#、13#、14#、15# 中经国 楼))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的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2年连续 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 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 诺书。)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 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 罪行为;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 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 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 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1.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仅人)必须出示有效的 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1年至今连续六个 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被授权 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0日08时30分到2022年09月26日116时00分 获取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 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 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外墙一体板工工程(1#、11#、13#、14#、15# 楼)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高经发审字[2021]17号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外墙一体板工程(1#、11#、13#、14#、15# 楼);2.2招标范围长春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1号疫苗车间、11号污水站 、13-15号门卫外墙一体板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东至规划三路、南至高新丙十八路、西至卓越大街、北至规划 二路;2.4招标控制价:4616870元;2.5施工工期:2022年10月20日--2023年6月30日 重要节点工期:1#、11#楼需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2.6质量要求:(1)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的合格工程;(2)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 同前需报发包方审核确认;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 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 业的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2年连 续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 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 诺书。)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burt.gov.cn)上有行贿 犯罪行为;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 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 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 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被授侵权人)必须出示有效 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员,提供2021年至今连续六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被授 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0日8时30分至2022年99月26日16时00分,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 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登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0/member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2日上午10点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 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 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会议号:814919836)直播形式进行运程解密开标,进入视 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 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 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 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 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示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际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南侧汉森香榭里31号楼2层 联系人:邴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A座1009-1010室 联系人:高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南侧汉森香榭里31号楼2层 联系人:邴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78557277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恒丰国际A座1009-1010室 联系人:高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785572776@qq.com 咨询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签名) 查看完整信息7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国 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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