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璧山分公司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项目终端采购
- 2024-10-28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璧山分公司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项目终端采购
项目编号: ZJZB-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项目终端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璧山分公司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项目终端采购(项目编号:ZJZB-2查看完整信息),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采购代 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 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交货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5)预估采购金额:300000元(含税)。 (6)服务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 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终端采购]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2)甲方就再次采购[终端采购]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终端采购]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2)甲方就再次采购[终端采购]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 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8)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璧山分公司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项目终端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交货地 序号 产品名称 预估数量 点 智慧安全用电监控 重庆市 1 1000台 装置 璧山区 (2)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300元人民币/台(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 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 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销售等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9 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合同乙方为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合同业绩均认可;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 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 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 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30分。 4.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 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 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 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 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址:重庆市璧山区文星路171号 人:王老师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查看完整信息@189.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人:付小强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fuxiaoqia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查看完整信息0043015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7.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0月28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璧山分公司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项目终端采购(项目编号:ZJZB-2查看完整信息),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采购代 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 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交货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5)预估采购金额:300000元(含税)。 (6)服务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 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终端采购]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2)甲方就再次采购[终端采购]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终端采购]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2)甲方就再次采购[终端采购]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 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8)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璧山分公司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项目终端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交货地 序号 产品名称 预估数量 点 智慧安全用电监控 重庆市 1 1000台 装置 璧山区 (2)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300元人民币/台(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 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 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销售等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9 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合同乙方为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合同业绩均认可;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 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 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 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30分。 4.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 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 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 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 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址:重庆市璧山区文星路171号 人:王老师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查看完整信息@189.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人:付小强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fuxiaoqia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查看完整信息0043015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7.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0月28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璧山分公司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项目终端采购(项目编号:ZJZB-2查看完整信息),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采购代 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 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交货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5)预估采购金额:300000元(含税)。 (6)服务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 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终端采购]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2)甲方就再次采购[终端采购]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终端采购]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2)甲方就再次采购[终端采购]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 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8)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璧山分公司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项目终端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交货地 序号 产品名称 预估数量 点 智慧安全用电监控 重庆市 1 1000台 装置 璧山区 (2)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300元人民币/台(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 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 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销售等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9 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合同乙方为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合同业绩均认可;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 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 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 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30分。 4.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 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 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 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 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址:重庆市璧山区文星路171号 人:王老师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查看完整信息@189.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人:付小强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fuxiaoqia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查看完整信息0043015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7.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0月28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璧山分公司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项目终端采购(项目编号:ZJZB-2查看完整信息),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采购代 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 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交货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5)预估采购金额:300000元(含税)。 (6)服务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 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终端采购]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2)甲方就再次采购[终端采购]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终端采购]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2)甲方就再次采购[终端采购]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 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8)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璧山分公司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项目终端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交货地 序号 产品名称 预估数量 点 智慧安全用电监控 重庆市 1 1000台 装置 璧山区 (2)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300元人民币/台(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 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 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销售等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9 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合同乙方为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合同业绩均认可;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 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 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 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30分。 4.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 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 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 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 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址:重庆市璧山区文星路171号 人:王老师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查看完整信息@189.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人:付小强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fuxiaoqia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查看完整信息0043015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7.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