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丰台支行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4-10-29
项目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丰台支行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1-04-04A-2024-D-E25520
招标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监控设备及安装
1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丰台支行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 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丰台支行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1-04-04A-2024-D-E2552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丰台支行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三、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拟采购丰台支行技防系统工程, 内容包含监控设备及安装、监控设备所需人工、线路、辅材等; 更多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四、服务期限:工程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时间为自合同签订后, 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免费维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五、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6号楼一层首层光大银行)。 六、中标数量:1家七、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4)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核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以上资质; (5)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 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特殊情况的, 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 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6)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2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 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经营状况良好, 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在以往投标人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0)具有近2年(2022年10月至今)至少2个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无需密封):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 不作为最终审查。 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19年10月以前,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复印件; (2)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核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以上资质; (3)营业办公场所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或在有效期内的营业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和该房屋房产证明复印件, 特殊情况的, 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 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4)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5)近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公司直接缴纳人员社保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证明(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 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6)具有近2年(2022年10月至今)至少2个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7)经营状况良好, 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在以往招标人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以上情况投标声明函原件);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网页截图; (9)授权委托书(原件); (10)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可微信支付), 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 09:00-17:0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线上获取(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点击【新用户注册】, 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 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 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 点击【商机发现】, 检索本项目上传证明材料并提交审核, 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 充值后即可支付)。 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5.招标文件领取登记: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 未4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信托大厦)。 十一、答疑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 如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 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将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本)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传真、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十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1号邮编:100031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联系人:周培源、肖奇、李濛濛、胡迪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查看完整信息@163.com5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查看完整信息2425520(仅限购买招标文件, 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 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9日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