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电信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CQ-02无人机综合应用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 2024-10-29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CQ-02无人机综合应用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ZBZBD0000954ZX0005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无人机综合应用

免费查看原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CQ‐02无人机综合应用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BZBD0000954ZX000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CQ‐02无人机综合应用采购项目(第二次),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预估规模序号采购内容(不含税) 1 1套无人机及相关服务等。 17.5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 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运抵设备安装现场。1.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1.2.5保修期:终验合格后3年。1.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书要求。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合计最高响应限价为17.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1.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响应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一项目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无人机)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响应供应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制造商响应的须填写制造商资格声明。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2.3产品资格要求: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响应供应商承接过至少1例无人机产品的销售业绩。如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产品清单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及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所有原件备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0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14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 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7.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 载无效。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岛智立方G座2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邮编:210019联 系 人:徐敏、胡洋、方韬、李谦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xumin@cicdi.cn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账号:查看完整信息010300005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CQ‐02无人机综合应用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BZBD0000954ZX000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CQ‐02无人机综合应用采购项目(第二次),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预估规模序号采购内容(不含税) 1 1套无人机及相关服务等。 17.5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 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运抵设备安装现场。1.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1.2.5保修期:终验合格后3年。1.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书要求。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合计最高响应限价为17.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1.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响应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一项目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无人机)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响应供应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制造商响应的须填写制造商资格声明。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2.3产品资格要求: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3.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4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响应供应商承接过至少1例无人机产品的销售业绩。如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产品清单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及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所有原件备查。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4.询比文件的获取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0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14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 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7.2 CA证书办理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 载无效。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岛智立方G座2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邮编:210019联 系 人:徐敏、胡洋、方韬、李谦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xumin@cicdi.cn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账号:查看完整信息010300005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