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包头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购置招标公告(二次)

  • 2024-10-30

项目名称: 包头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购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ZB2022090446

招标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正弦波调光器

免费查看原文

包头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购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ZB202209044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购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等资金280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8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包头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购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购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腹约能力。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领,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属于中国民用 teeen 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https://adeqpt.caac.gov.cn)通告目录内产品并 Ieg 高 有效。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出具主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设备代理授权书(一个 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 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2021年以后成 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5.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 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卷,没有棉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 (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参加招标 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 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6日09时00分到2022年10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包头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购置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 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等,出资 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购置。 2.2招标范围:购置新型远程监控系统1套及正弦波调光器(含切换柜)19台。 2.3交货地点:包头东河机场。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 2.5项目预算金额:2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领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 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 (https://adeqpt.caac.gov.cn)通告目录内产品并有效。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出具主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设备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 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 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 提供;2021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 明或资信证明);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 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卷,没有棉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19 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 业信息系统公示(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3.7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tI 4.1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北 京时间)。 K 4.2获取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w开鲁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3)中国民用航空局额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 合格证或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 (https://adeqpt.caac.gov.cn)通告目录内产品并有效;(4)若为代理商,须出具主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设备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 年度提供;2021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 算证明或资信证明);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截图;(7)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截图:(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材料;(10)承诺书(格式自拟),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11)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4接受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之后发送到4483551810qq.COM。 4.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6标书款办理方式:账户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支行 帐号:查看完整信息05250671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8日9时30分,地 点为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会议室。 中 5.2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o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nmgatb.com.e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址:包头东河机场 地 联系人:尹博凯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 地 联系人:薛勇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电子邮件:44835518184q.coi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地 址:包头东河机场 联系人:尹博凯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 薛勇 人:联系 查看完整信息 话:电 电子邮件:44835518109q.com 月 e 时 也 i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34 签名) 3ure 古 ” 个 9叶,鞋人oree H盖章) m 养 I 1草 集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