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墙柜整修定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10-30
项目名称: 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墙柜整修定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XZP2024103000070
招标公司: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办公楼墙柜整修定制
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墙柜整修定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410300007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墙柜整修定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85万元,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墙柜整修定制项目 (具体规格型号参照第五章“采购 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墙柜整修定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墙柜整修定制项目:(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不接受非中小型参与本项 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 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三)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响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必须提供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四)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 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 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五)资格条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提供有效的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无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30 08:00到2024-11-05 17:30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到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文件,法定假日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淮安市鸿福家园2号楼4楼(南京建凯)代理部 3、方式:(1) 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到代理单位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所需携带,供应商 参与确认函、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前请提前电 话联系,如因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 果由供应商负责;(2)已提交确认函和缴纳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递交放弃函(扫描件发107963369@qq.com电子邮箱并予电话 确认) 注: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磋商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300 元/每份(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 被拒绝。 4、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副本)。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11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打印,一正三副胶装,档案袋密封(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11 14:30 开标地点:淮安市鸿福家园2号楼4楼(南京建凯)会议室 七、其他 受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淮安区人民检察 院办公楼墙柜整修定制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墙柜整修定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ZP2024103000070 项目名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墙柜整修定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工期:20天(从量尺、方案设计、效果图确认到完成原有柜体拆除以及后期供货安装) 预算金额:19.85万元 最高限价:19.85万元,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墙柜整修定制项目 (具体规格型号参照第五 章“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不接受非中小型参与本项 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 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三)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响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必须提供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四)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 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 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五)资格条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提供有效的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无特定条件。 说明: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 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 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到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文件,法定假日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 日) 2、地点:淮安市鸿福家园2号楼4楼(南京建凯)代理部 3、方式:(1)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到代理单位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报 名所需携带,供应商参与确认函、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如因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 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已提交确认函和缴纳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 面方式向代理机构递交放弃函(扫描件发107963369@qq.com电子邮箱并予电话确认) 注: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磋商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每份(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交纳招标文 件费用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 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 本)。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淮安市鸿福家园2号楼4楼(南京建凯)会议室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纸质打印,一正三副胶装,档案袋密封(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 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4、竞争性磋商公告在(http://jszbtb.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 联 系 人:汤主任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5室 联 系 人:严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子 邮 件:10796336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