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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工程施工三标段(二次招标)

  • 2024-10-31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工程施工三标段(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DFHT2022-0505-GC14-(3)

招标公司: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标的物: 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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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 大街-雾开河大街)工程施工三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DFHT2022-0505-GC14-(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大路工程(洋浦大街 雾开河大街)工程施工三标段(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9706.9005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核条沟桥西至雾开河大街,主线全长约1.3km,全部为市政工程,包含道路、桥 梁、排水、交通、绿化、照明,新建道路面积约61214m2,新建桥梁面积约2992m2,新建雨 水管线长约2.5km,新建污水管线长约1.6km等。 程 I 咨 太 方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 北京 公 街-雾开河大街)工程施工三标段(二次招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查看完整信息3 (00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 街-雾开河大街)工程施工三标段(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市政公用工 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本单位在职人 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可提 供至2022年3月31日止。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 换,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其他人员要求:市政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施工员4人,测量员4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计划员1人,以上各专业人员均需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以上人员须为本单 位在职人员,提供激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社会保险证明 材料可提供至2022年3月31日止。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 许不得更换,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施工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 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 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 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 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 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信橡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购犯罪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 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1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 开河大街) 工程施工共划分三个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若投标人在施工第一、二标段被确定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施工第三标段正常参与评标,但不再具备参加第三标段随机抽取资格, 第三标段具备随机抽取资格的投标人在综合评定前三名合格中标候选人中产生(在施工第 一、二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外)。 12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社会 保险证明材料可提供至2022年3月31日止),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与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项目负责 人(项目经理)相一致。 13综合评定前三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在施工第一、二标段被确定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外), 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后60分钟内,进入指定 的视频会议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核验身份【法定代表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 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 弃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22日09时00分到2022年07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电子上 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七、其他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 雾开河大街) 工程施工三标段(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DFHT2022-0505-GC14-(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 大街-雾开河大街)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56号文件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专项债券、自等资金和市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 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三标段进行二次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 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工程施工三标段(二次招标)(DFHT2022-0505-GC14-(3) 2.2建设规模核条沟桥西至雾开河大街,主线全长约1.3km,全部为市政工程,包含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绿化、照明,新建道路面积约61214m",新建桥梁面积约2992m",新建 雨水管线长约2.5km,新建污水管线长约1.6km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9706.9005万元。 2.5建设地点: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一雾开河大街)。 2.6计划工期: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493日历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市政公用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提供激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可 提供至2022年3月31日止。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 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其他人员要求,市政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施工员4人,测量员4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计划员1人,以上各专业人员均需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以上人员须为本单 位在职人员,提供激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社会保险证明 材料可提供至2022年3月31日止。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 许不得更换,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施工业绩本省 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 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 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 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 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 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卷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e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购犯罪行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 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0.1 雾开河大街) 工程施工共划分三个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若投标人在施工第一、二标段被确定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施工第三标段正常参与评标,但不再具备参加第三标段随机抽取资格,第三标段具备随机抽取资格的投标人在综合评定前三名合格中标候选人中产生(在施工第 一、二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外)。 3.12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激纳社保(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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